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濟寧代繳工傷保險,以及濟寧工傷保險賠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代買工傷保險合法嗎有沒有法律效力
- 2、濟寧有那家公司能單交社保工傷險
- 3、2020年濟寧市社保繳費基數
- 4、濟寧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
- 5、濟寧市和汶上縣社保交費一樣嗎
- 6、山東 濟寧 公務員 工傷保險
代買工傷保險合法嗎有沒有法律效力
工傷保險應該由單位繳納,代繳工傷保險是不合法的。因為代繳工傷保險,那么單位就沒有繳納,單位就屬于違法。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濟寧有那家公司能單交社保工傷險
濟寧德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濟寧德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可以為企業員工單獨繳納工傷一險,規避企業用工風險,勞務外包解決企業職工工資與社保不匹配的問題。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020年濟寧市社保繳費基數
您好,2020年濟寧市社保繳費基數為每月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1700元,最高標準為3200元,根據您的實際工資情況來確定繳費基數。每月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1700元,最高標準為3200元,根據您的實際工資情況來確定繳費基數。每月繳費基數應不低于1700元,但不超過3200元,未達到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繳費。
濟寧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0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干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根據《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個月解除合同時上一年度濟寧市職工平均工資)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個月解除合同時上一年度濟寧市職工平均工資)。
[img]濟寧市和汶上縣社保交費一樣嗎
濟寧市和汶上縣社保交費不一樣。濟寧市根據山東省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山東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9305元,月平均工資為5775元。濟寧社保最低標準,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按照3465元做為繳費基數。養老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單位623.70元,個人交277.20元。汶上縣社保是: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21%(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職工個人繳納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9%,職工個人繳納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2%,職工個人繳納1%。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按月繳納0.5%,職工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費率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按月繳納1%,職工個人不繳費。
山東 濟寧 公務員 工傷保險
商業保險賠償額度按保險合同計算,不影響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商業保險意外保險賠償辦法不是法律規定的,因為險種不同,保險公司不同,賠償辦法不盡一致,合同上面有具體的賠償辦法的,請仔細閱讀合同,對照計算。
但是,商業保險并不影響工傷職工依照工傷保險規定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商業保險的賠付額度,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或者用于單位給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之外的另行補償,或者用于對單位承擔部分的補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山東省人民 ***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25號)規定,濟寧市工傷職工鑒定為八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以濟寧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個月,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6個月。
所在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所在單位支付。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保險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關于濟寧代繳工傷保險和濟寧工傷保險賠償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