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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訴和自訴的區別
- 2、刑事公訴和自訴的區別
- 3、刑事案件是由誰提起訴訟
- 4、刑事自訴和公訴的區別
公訴和自訴的區別
1、【法律分析】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雖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但二者之間是有嚴格區別的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一)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相關機構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提起的。
2、公訴和自訴的區別是什么公訴和自訴的區別如下:(1)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該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同。
3、【法律分析】: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區別有:案件來源不同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前者是由民檢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個人或者他的監護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刑事公訴和自訴的區別
1、法律分析:刑事自訴和刑事公訴的區別:(一)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同。(三)審查程序不同。
2、啟動程序不同 刑事訴訟自訴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而公訴則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自訴案件通常涉及輕微的刑事犯罪,而公訴案件則通常涉及較為嚴重的刑事犯罪。
3、定義不同。提起訴訟主體不同。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依職權主動提起的訴訟。公訴是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提起訴訟條件不同。
4、起訴主體不同:刑事公訴的起訴主體是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而刑事自訴的起訴主體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個人名義提起訴訟。
刑事案件是由誰提起訴訟
所以,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檢察院。只有檢察院有權力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已經起訴的有權力決定是否撤訴,對法院判決不服有權力決定是否上訴。被害人和 *** 則沒有這些權力。由于檢察院的起訴代表國家,所以法庭上起訴方稱為公訴人,犯罪嫌疑人則稱為被告人。法官居中,以體現審判中立。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大多數案件是國家追究犯罪行為,起訴機關為檢察院,此類為公訴案件,檢察院為原告。
法律分析:公訴案件的訴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自訴案件的訴訟由被害人自行提起。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不是都是公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刑事自訴和公訴的區別
1、一)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同。(三)審查程序不同。
2、案件來源不同。犯罪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同。查程序不同。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完全相同。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不同。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的時間不同。舉證責任不同。刑罰處罰的輕重不同。案件的可分性特點不同。審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3、啟動程序不同 刑事訴訟自訴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而公訴則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自訴案件通常涉及輕微的刑事犯罪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而公訴案件則通常涉及較為嚴重的刑事犯罪。
4、定義不同。提起訴訟主體不同。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公訴是檢察院依職權主動提起的訴訟。公訴是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起訴刑事訴訟分為自訴和公訴,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提起訴訟條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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