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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
- 2、民事行政刑事的區別
- 3、辯護制度刑事訴訟法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
1、【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有:民事案件為自訴案件,而刑事案件一般為公訴案件。訴訟時效不同。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在3年,而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具體的該犯罪行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檔次的最高期限。
2、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主要區別有:兩者性質不同。刑事案件,指的是危害社會、觸犯刑法,應該要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它屬于階級矛盾性質;而民事案件,則主要指的是關于民事義務、權利性質的糾紛,它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兩者適用的實體法有所不同。
3、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所屬的法律領域不同。民事案件屬于觸犯民事法律所產生的案件,由民事領域產生。刑事案件觸犯的是刑事法律,由刑事領域產生。涉及主體不同。民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就是產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是平等的行雀主體。
4、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如下: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案件適用民訴法,刑事案件適用刑訴法;起訴的主體不同,民事案件的起訴主體一般是自然人,刑事案件的起訴主體是檢察院;后果不同,民事案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事行政刑事的區別
1、處理機構不同:- 行政違法案件由行政機關負責處理;- 民事違法案件由人民法院審理;- 刑事違法案件則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共同處理。 主體地位及關系不同:- 行政訴訟中,主體雙方地位不平等;-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地位平等;- 刑事訴訟則由控方和辯方構成,地位也不平等。
2、適用法律不同:- 民事案件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 行政案件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 刑事案件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舉證責任不同:- 在民事訴訟中,通常是“誰主張,誰舉證”,即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責提供證據。
3、法律分析:適用法律不同。民事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行政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刑事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不同。
4、法律分析:行政刑事民事區分方法: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5、民事刑事行政的區別:(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三體之日的民事權大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6、側重點不同:行政責任重在處罰性的,民事責任重在補償性,而刑事責任重在懲罰性。處罰不同:行政、民事責任的前提是有損害發生,而刑事責任不論傷害與否,均承擔懲罰性責任。行政責任主要是財產和行為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而刑事責任主要是剝奪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辯護制度刑事訴訟法
1、中國刑事訴訟法的特色在于,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強調國家本位、權力本位,聚焦打擊犯罪,忽視人權保護,導致辯護律師難以有效參與。在此階段,律師正當、積極的辯護行為常被視作干擾,遭到壓制,甚至被追究責任。權力缺乏約束,濫用職權的風險與日俱增,追訴權無制約的擴張必然侵蝕辯護權。
2、會見權方面;《 刑事訴訟法 》 第三十七條 辯護 律師 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 辯護人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3、刑事訴訟法中的指定辯護制度分為“可以指定”與“應當指定”兩種。指定辯護是當刑事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時,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為被告人進行的辯護。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自行辯護,亦可委托一至二人擔任辯護人。委托對象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被告單位推薦的人,以及被告的監護人、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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