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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刑事訴訟法172條
- 2、刑事訴訟法172條規定
- 3、刑事訴訟法172條嚴重嗎
- 4、刑訴法172條規定內容是什么
-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嚴重嗎會怎么判,是非法行醫...
- 6、刑事訴訟法172條和141要要
新刑事訴訟法172條
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如不依法處理,會造成不良影響,不利于懲罰犯罪和維護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所以,法律規定對這類案件,法院必須充分尊重自訴人的意見。自訴人不和解或撤訴的,法庭不能進行調解。
刑事訴訟法172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172條規定的檢察院應當提出公訴的法定情形。相關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訴訟法172條嚴重嗎
1、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 法規 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2、您好,《刑事訴訟法》172條是規定了檢察院的起訴權;《刑法》第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不是非法行醫罪。
3、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對于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適當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于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案件,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5、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72條提起公訴,法院會開庭審判,如果構成犯罪的就會判刑。《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6、刑事訴訟法172條規定的檢察院應當提出公訴的法定情形,沒有規定刑罰。至于如何判決,還要知道涉及構成的罪名及具體案情。
刑訴法172條規定內容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172條司法解釋:刑訴法第172條規定刑事訴訟172條司法解釋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刑事訴訟172條司法解釋;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刑事訴訟172條司法解釋: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3、《刑法》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貪污罪是382條、383條。
4、《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5、您好,《刑事訴訟法》172條是規定了檢察院的起訴權;《刑法》第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不是非法行醫罪。
6、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第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偵查人員認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的時候,經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即可通知郵電機關將有關的郵件、電報檢交扣押。不需要繼續扣押的時候,應即通知郵電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嚴重嗎會怎么判,是非法行醫...
您好,《刑事訴訟法》172條是規定了檢察院的起訴權;《刑法》第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不是非法行醫罪。
法律客觀:《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要求,醫生主觀故意出具錯病理診斷報告的,對患者治療疾病影響是非常多的,經醫療鑒定構成醫療事故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因此造成患者出現嚴重人身損害的,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如果被告的犯罪屬于第一款的情況,即“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這種情況下,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也可能會被宣告緩刑的。
刑事訴訟法172條和141要要
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72條內容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條 偵查人員認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的時候,經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即可通知郵電機關將有關的郵件、電報檢交扣押。不需要繼續扣押的時候,應即通知郵電機關。
2、第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3、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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