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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當事人包含哪些權利
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有如下權利:陳訴權、委任辯護人權、法庭調查問詢被告人權、物證辨識權以及申請新證人出庭、調取新物證及重鑒勘驗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刑事訴訟當事人有: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通常指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人。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享有以下權利: 被告人和被害人擁有陳述的權利,可以在法庭上表達個人觀點和經歷。 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經過審判長的同意,可以向被告人提出問題,以獲取更多信息。 當事人經過審判長的許可,可以向證人或鑒定人提出問題,以核實證據和事實。
刑事訴訟當事人的主要權利
1、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有如下權利:陳訴權、委任辯護人權、法庭調查問詢被告人權、物證辨識權以及申請新證人出庭、調取新物證及重鑒勘驗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2、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享有以下權利: 被告人和被害人擁有陳述的權利,可以在法庭上表達個人觀點和經歷。 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經過審判長的同意,可以向被告人提出問題,以獲取更多信息。 當事人經過審判長的許可,可以向證人或鑒定人提出問題,以核實證據和事實。
3、自訴人),他們是刑事訴訟的主要參與者,依法擁有廣泛的訴訟權利。
4、被害人。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通常指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人。 刑事訴訟當事人有: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
5、自訴人是自訴案件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的人,其訴訟地位重要,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包括提起訴訟、申請回避、出席法庭、委托代理人等。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訴訟中被指控犯罪但尚未起訴到法院的當事人,而被告人是被檢察機關起訴或自訴人直接起訴至法院要求追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權利有哪些
1、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享有以下權利: 被告人和被害人擁有陳述的權利,可以在法庭上表達個人觀點和經歷。 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經過審判長的同意,可以向被告人提出問題,以獲取更多信息。 當事人經過審判長的許可,可以向證人或鑒定人提出問題,以核實證據和事實。
2、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有如下權利:陳訴權、委任辯護人權、法庭調查問詢被告人權、物證辨識權以及申請新證人出庭、調取新物證及重鑒勘驗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3、刑事訴訟當事人有: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通常指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人。自訴人承擔控訴職能。
4、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有以下權利:進行陳述的權利。委托辯護人的權利。法庭調查時向被告人發問的權利。向法庭出示的物證有辨認的權利。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的權利。申請回避權。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偵查與審查起訴的人,享有申請取保候審、申請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在審查起訴階段委托辯護人、對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等權利。而被告人是因涉嫌犯罪而被提起公訴或自訴的刑事當事人,通常為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并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亦或單位。
6、刑事 訴訟當事人 有以下權利: 進行陳述的權利。 委托辯護人 的權利。 法庭調查時向被告人發問的權利。 向法庭出示的物證有辨認的權利。 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 申請重新鑒定 或勘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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