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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完民事還可以告刑事案嗎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后還能自訴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民事訴訟后還能自訴嗎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的流程是什么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民事己判完了就不能再告詐騙了。因為法院已經認定為民事案件,就說明沒有犯罪事實,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了。起訴詐騙是應該先到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先刑事后民事。
對于是否可以將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一起訴訟,這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在某些國家或地區,法律規定允許在同一訴訟程序中同時處理民事和刑事問題,這被稱為“附帶民事訴訟”或“混合訴訟”。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民事糾紛案法院判決完以后,可以再去公安局立案。民事糾紛只是解決民事問題,如果該糾紛侵害了別人的人身健康權或者財產權依然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告發,并且要求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的。立案以后還必須給報案人報案回執,證明其接受報案的具體事實。
在民訴中,如果原告放棄了訴訟請求,可否以后再次起訴
可以,只要不是法定的重復起訴情形,當事人放棄了訴訟請求也可以再次起訴。
《民訴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起訴后撤訴一般可以再次起訴。但具體情況如下:一般情況下,原告撤訴或者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對于離婚案件,如果原告撤訴或按撤訴處理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以不予受理。
根據相關的規定,撤訴之后是不可以重新起訴的。具體的相關規定,我們來看下面的文章。 民事訴訟撤訴不可以重新起訴。 民事訴訟法 有關解釋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
一般情況下,民事撤訴后再次起訴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但具體要看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自行撤訴,但要經過法院同意。如果法院同意撤訴,案件就會終止,裁判也會作出終結性的判決。如果當事人在撤訴后再次起訴,一般情況下可以被法院受理,但有一些限制和要求。
可以再次起訴。有新理由的可在六個月內重新起訴,沒有新理由則要在六個月之后重新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時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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