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簡介
- 2、公司改制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嗎
- 3、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案件受理_百度...
- 4、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消費者權益爭議怎么處理?
- 5、國有企業改制遺留的矛盾糾紛有哪些如何解決
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簡介
它涵蓋了企業改制過程中的各種可能糾紛,如產權變更、合同履行、債務處理等問題,為法官在實際操作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總的來說,這份規定是人民法院審理企業改制相關民事糾紛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據,對于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第八條 由企業職工買斷企業產權,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第九條 企業向其職工轉讓部分產權,由企業與職工共同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
第六條具體闡述了企業部分資產與債務的轉移。當企業以部分資產和對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如果債權人同意轉移,新公司需承擔責任。但如果債權人未被通知或者不認可,原企業仍需承擔債務。如果原企業無力償債,債權人有權向新公司追討,此時新公司在接收財產范圍內與原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改制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嗎
1、在公司進行改制的時候,也可以通過法院來進行辦理。因為這也屬于法院受理的范圍。因企業改制引發的糾紛,只要實質上符合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條件,形式上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都應當依法受理。
2、法律主觀:法院受理企業改制糾紛案件的范圍為企業債權轉股權糾紛、企業兼并合同糾紛、企業公司制改造中發生的民事糾紛以及企業兼并合同糾紛等。企業改制應當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
3、法律分析: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合作化運動中的歷史遺留問題,例如老股金退還、與遺留問題密切聯系的資產量化等,不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應由 *** 部門處理。
4、 *** 主管部門在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人民法院受理企業改制中基于平等民事主體關系而發生的民事糾紛,但對于 *** 及其相關部門主導的企業改制,其權利轉移等事項并非企業自身所能決定的,由此引發的糾紛,應當由 *** 有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解決。
6、法律主觀:法院不受理企業改制涉及資產量化的遺留問題,企業改制的問題有企業公司制改造中發生的民事糾紛、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中發生的民事糾紛、企業債權轉股權糾紛、企業出售合同糾紛等。
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案件受理_百度...
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2月3日通過了法釋[2003]1號文件,專門針對企業改制過程中的民事糾紛案件審理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2、國有企業進行公司法整體改造,轉變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時,原有的債務責任將由新的公司承擔,這是根據第四條的規定進行的。第五條則涉及企業通過增資擴股或產權轉讓進行改造的情況。如果目標是讓他人參股并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企業的債務也將轉由新設立的公司負責,無論債權人是否知情。
3、審理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時,第十二條條款規定了債權人的權益處理。當債權人向分立后的企業追討債務時,如果企業分立時對原債務有明確的約定,并且得到了債權人的同意,那么應當按照這些約定進行處理。然而,如果未有約定、約定不清或者債權人未予認可,分立后的各企業需承擔連帶責任。
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消費者權益爭議怎么處理?
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消費者權益爭議民事訴訟企業改制,可以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下屬于民事權益爭議的,就是可以認定為民事糾紛事項,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不同方式來認定。 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消費者權益爭議怎么處理民事訴訟企業改制?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
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糾紛是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處理的,起訴處理消費者合法權益糾紛,原告需要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需要表明消費者合法權益糾紛的事實、理由,表明原告的訴求,需要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表明被告的基本信息。
法律分析: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糾紛后,由消費者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裁判,是解決消費糾紛的一種方式。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通過行使司法審判權來解決爭議的一種途徑。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國有企業改制遺留的矛盾糾紛有哪些如何解決
1、嚴格執行 *** 和最高法院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妥善處理好國企改制遺留的問題。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依法以訴訟或仲裁等方式解決。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破解改革成本難題。解決國有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
2、國有企業改制遺留的矛盾糾紛有企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糾紛后,企業停頓,職工下崗無收入,上街堵路或找 *** *** ,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3、改制企業對職工安置欠帳,是改制企業遺留問題中最為普遍和嚴重的問題。
4、加強滾動排查,發揮群眾優勢。依托“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遵循“防范在早、化解在小”的原則,組織民警深入到企業、牧區、社區、重點單位等地,全面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矛盾糾紛及苗頭問題。
5、近年來發生的 *** 矛盾糾紛和問題,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改制引發的失業與社會救濟、社會保障等問題導致的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城市擴建改建引發的私房改造、征地拆遷、城市管理等問題導致的各類矛盾糾紛。
6、重新審核簽訂償還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清繳欠款。債權清繳與財政扶持和抹帳等相結合、實施綜合清欠。鼓勵企業發展,對成長性較強的生產型企業欠款,采取債權轉股權或債權轉投資,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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