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驗身份證的違法行為:查驗身份證是 *** 機關檢查公民身份的一種手段,但如果未經許可便對他人的身份證進行查驗,就會構成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法查驗他人身份證的行為是構成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
2、違法的范圍:查驗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不僅指未經許可,未經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非法查驗他人身份證的行為,而且還指在法律規定的查驗身份證的情況下,利用查驗身份證的權力,違反法律的規定,非法查驗他人身份證的行為。
3、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未經授權非法查驗他人身份證的,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查驗身份證資格。
4、處罰措施:一旦發現查驗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將對違法者處以罰款,并可以吊銷查驗身份證的資格。
5、如何預防:為了預防查驗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 *** 有權查驗身份證的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不得有任何濫用職權的行為;公民也應當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未經授權,擅自查驗他人的身份證。
結論:查驗身份證是 *** 機關檢查公民身份的一種手段,但如果未經許可便對他人的身份證進行查驗,就會構成違法行為。為了預防查驗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 *** 有權查驗身份證的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而公民也應當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未經授權,擅自查驗他人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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