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警怎么整治交通事故車,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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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車后交警怎么處理
問題一: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后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后,一般交通事故本著和諧的原則,協商賠償,簽訂協商協議書,當事各方簽字生效,即可視為處理(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則要由交警確定后續對主要及以上的責任人是否交檢察機關起訴處理。
問題二:交通事故后交警如何處理雙方 到交警隊也就是作個筆錄,然后下達事故認定書,如果對方全責他就要賠償你的全部損失,雙方都有責任就按照例賠償,他說你超速要證據就算超速最多也是罰款二百元。
問題三: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交警處理的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不知道你的具體意思。對交警處理事故的方案??我的理解你有兩種意思:第一、你對交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的一些做法不滿意,可以向他的上級和督察投訴。第二、你對交警下達的事故認定書不滿意,你可以在3日內申請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題四: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不作為怎么辦? 由于你們自行協商撤離了現場(你們說是沒事,交警才沒有開具責任書就走了),交警事后是無法開具事故責任認定的。這是因為按照我國道法要求,開具責任認定書需要當時的事故現場照片作為證據固定。缺乏事發當時的事故現場證據,無法證明你爺爺和對方的事故有關聯,證據第一,這是沒法的事情。
有個折中辦法,你可以找找事故現場有沒有天網監控系統。
問題五:事后怎么找到處理我交通事故的交警 10分 《交通事故認定書》都會有處理交通事故工作人員的名字,可以據此找到其單位,通過單位找到主辦人員
問題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跑了車子還在交警怎么處理 1、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
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
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
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2、
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
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
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3、
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
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
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
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
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如全國關注的鄭州市公安局民警張金柱交通肇事案。張在駕車行駛時因車速過快,將騎自行車的蘇東海和其兒子蘇磊撞得飛彈起
來摔倒在地,同時將蘇的自行車掛在肇事車下。沿途群眾不斷驚呼,張仍瘋狂逃跑,將蘇東海掛在車上拖行1.5
公里后被武警和群眾截獲才被迫停下。最終蘇東海重傷,蘇磊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死刑,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并罰執行死
刑。
問題七:車輛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后應怎么辦 單方事故:
1、現場無異議的,或損失較小,可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待保險公司查勘定損。
2、損失較大(一般是1萬以上),或者有除自身車輛以外的其他物損,那除了向保險 公 司報案以外,還需撥打110報警。
雙方及多方事故:
1、事故較小,一般雙方車損均在2000以下的,建議直接去定損中心處理,如雙方都有責任最好選擇互碰自賠,要問對方索要其交強險保單復印件。
2、損失超2000的事故,無人傷的,報110之后,及時也要向保險公司報案,最遲不宜超過48小時。根據責任比例,由雙方保險公司協商定損。如自己是全責,一定要問對方要個交強險保單復印件,因為涉及到無責代賠,如果不要理賠的時候會少賠到100.
3、人傷或死亡案件,先打120,先救人,然后110,此類事故一般不需現場,可在事故反生48小時之后向保險公司報案。
我就是保險公司的,如還不明白的繼續提問。
問題八: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總體思路:出險、報案、賠償調解、索賠、拿錢
2、車車碰壞(小損失):出險-報保險-調解-修車-向保險索賠-拿錢。(只要保險說不用報交警就不用報了,保險公司現場查勘一下就ok了。)
3、車車碰壞(大損失):出險-報交警、保險-配合事故處理-認責任-賠償調解-向保險索賠-拿錢。
4、車人:出險-報交警、保險、醫療-配合事故處理-認責任-賠償調解-向保險索賠-拿錢。
(只賠償與本次事故有關的外傷,與事故無關的自身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責任方不用承擔。)
每個案件復雜,各處特點不同。我空間中有相關資料。
問題九:交通事故對交警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現行《道交法》已將“事故責任認定書”改為“事故認定書”)對于當事人的過錯大小以及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是法院的職責,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重點在于通過現場技術勘驗以及檢查、調查、鑒定等活動,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以及當事人有無違章或者其他主管過錯等。 公安局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起一個事實認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對法院而言,這個認定書具有證據效力,而不是進行損害賠償的當然依據。《道交法》明確規定了事故認定書不能夠作為公安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不服申請復核),但是,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或者訴訟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調解機關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這種證據。 因此后受害人或者一些不經常處理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律師,對于交通管理部門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確定的責任比例一般認為就是損害賠償的劃分比例,因此在要求交通事故賠償的計算中,依此為依據,少算本來應該可以多得的賠償,這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
問題十:出了車禍怎么處理呢?是先報交警還是先報保險公司? 回答問題一。先報保險公司,后報警,來不了,你自己拿手機拍照吧,
2;異地出事亥照問題一處理了。還有如果你買的是小公司的車險,沒有全國理賠,那很麻煩的,所以你一定要買平安的車險,它的車險還是比較好的了,,
3你買的交強險只代表你可以上路開車了,車子撞別人只賠對方那是叫做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多少看你買的是多少萬的責任險了,假如你買的是1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話,你撞別人要花30萬保險公司只出10萬,剩下的自己掏,自己的車損你有自己的車損險來出錢修。開車話小心點,能不出車禍就別出,出完車禍后在買車險會很貴的,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img]處理交通事故有何程序 交通事故中的受損車輛如何處理
一、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程序?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將立即派出交通警察到現場處理交通事故。
交通到達現場后,民警將組織搶救傷者,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并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至150米處設置發光或反光交通標志,引導車輛和行人繞行;允許車輛通行的,由交警負責現場警戒、疏導交通、指揮其他車輛減速行駛;指示司機、乘客和其他人員在安全的地方等候;用于探險、指揮等的交通工具。被停在道路右側的來車方向依次在警戒線以內。車輛應打開警告燈,夜間還應打開危險警告閃光燈和示廓燈。
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 *** 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協調相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和人員;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造成道路、供電、通信等設施損壞的交通事故;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如果有人受傷,急救和醫務人員到達現場,急救和醫務人員應當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交通警察應當積極協助。在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時,警察應當全面、及時地收集相關證據。
2.詢問當事人和證人。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會對交通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并做好記錄,以確定交通事故發生時的情況,確定交通事故的責任。交通警察應當查驗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工作證、機動車駕駛證、保險標志,核實其身份;當場難以核實行為人身份的,可以依法傳喚。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檢查肇事車輛、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財物。對于警方的詢問,當事人必須如實回答,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檢查和評估
檢驗鑒定日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對當事人的身心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道路狀況等進行現場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和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查和鑒定應在20天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鑒定期限超過期限的,必須報省級人民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二、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如何處理?
車輛的維修和傷者的醫療費用,可以由雙方從交警部門繳納的押金中支付,也可以自行墊付。車輛狀況良好或人員恢復后,雙方聯系交警解決交通事故。大隊交警事故組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價格鑒證報告》及相關規定,解決雙方的損失賠償問題。
被保險車輛理賠時,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價格鑒證報告、住院單據等相關材料。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鑒證報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車主和保險公司發生價格糾紛,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當事人憑停車場出具的《交通事故車輛停放證明》到公安交警大隊事故組領取《停放通知書》,到交警大隊一樓業務大廳違法處理辦公室交換停車憑條后到停車場辦理停放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令或者建議車主到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汽車,車主自愿選擇修理廠修理汽車。
建議: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上的貨物嗎,定損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1.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上的貨物嗎?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現場后,應當對現場遺留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遺留物品能夠當場返還的,應當當場返還并記錄在案;不能當場確定失主的,應當妥善保管,確定失主后及時歸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核實貨物重量、體積、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辦理。查看全文.....;
@2019
車禍事故交警怎么處理
車禍事故交警這么處理:
1、接到報警制作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并記錄內容;
2、到達現場并進行勘察;
3、對現場進行取證;
4、詢問當事人、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
5、根據勘察以及詢問結果制作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出了車禍去交警隊怎么處理
出車禍了交警在處理事故的時候,當事人可以積極的配合交警的工作,要是對交警認定處理結果存在不滿意的地方就需要去給自己進行 *** 。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撥120,留在現場等交警。
2、如果交警要扣車,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
3、拿回自己的行駛證。這個時候對方接受調解愿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去報銷,然后簽字。拿回行駛證。
對方不愿意調解,那就提起訴訟。法院一判下來,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直接找交警。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在現場應當查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及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并進行登記,依法傳喚交通肇事嫌疑人。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應當立即查找。
關于交警怎么整治交通事故車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