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幾種
- 2、什么是刑事案件律師,是民事案件律師有什么不
- 3、律師代理民事訴訟與代理行政訴訟、代理刑事訴訟的區別
- 4、民事訴訟代理人與刑事辯護人的區別
- 5、刑事訴訟代理人與民事訴訟代理人的區別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幾種
1、法律援助的方式有以下幾種: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訴訟代理;行政訴訟代理;行政復議代理;仲裁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2、法律援助方式有: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3、解析:法律援助形式是指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實施法律援助。根據司法部的有關規定,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①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②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③民事、行政訴訟代理。④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⑤公證證明。⑥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4、法律援助的形式有:法律咨詢、代理、辯護以及公設辯護人制度。具體解釋如下:法律咨詢是法律援助的第一種形式。在這一形式下,法律專業人士為普通民眾提供關于法律問題的解答和建議。這種服務形式幫助公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讓公眾明白其所在情況的可能法律后果。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要申請法律援助的話,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經過人民法院的審核是可以的。
6、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
什么是刑事案件律師,是民事案件律師有什么不
1、法律分析:刑事律師和民事律師的區別:產生根據不同。訴訟地位不同。訴訟任務不同。適用范圍不同。權利內容不同。權限范圍不同。活動名義不同。民事律師和刑事律師工作的內容跟實際獲得的權力等等是不一樣的,重要性跟影響性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2、從根本上來說,這兩種律師的性質和影響是完全不同的訴訟地位不同民事律師屬于代理人,所以并不具備獨立訴訟地位,完全附屬于被代理人,同樣也是需要按照被代理人的意志來進行從事活動。刑事律師具有獨立訴訟地位,他能夠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辯護,不會受到被告人的約束,所以兩者的訴訟地位完全不同。
3、法律分析:分,民事代理律師和刑事辯護律師工作的內容跟實際獲得的權力等等是不一樣的,重要性跟影響性也是完全不一樣的。民事律師和刑事律師的不同:產生根據不同。訴訟地位不同。訴訟任務不同。適用范圍不同。權利內容不同。權限范圍不同。活動名義不同。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與代理行政訴訟、代理刑事訴訟的區別
二)區別 產生根據不同。 刑事辯護人 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授權。 訴訟地位不同。
二者的區別刑事訴訟代理和民事代理: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行政訴訟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訴訟的抽象行政行為,則不具有可訴性,無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十二)證據差異刑事訴訟代理和民事代理:民事訴訟證據與刑事訴訟證據在內涵、外延及證明力要求上存在顯著差異,民事訴訟更注重客觀真實,刑事訴訟更注重法律真實,且刑事訴訟證據需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
二者的區別: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訴訟主體的地位則是平等的。
民事訴訟代理人與刑事辯護人的區別
民事訴訟代理人代表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產生依據是當事人的委托或法律直接規定。代理人的職責較為廣泛,可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多種訴訟行為。 刑事辯護人則專為刑事案件被告人服務,產生依據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
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再次,辯護人和代理人的適用范圍不同。刑事辯護適用于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而刑事代理則適用于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呈現出相反的趨勢。此外,辯護人與代理人享有的權利內容也有顯著差異。
最后,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在進行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自己的名義,而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則使用被代理人的名義。
刑事訴訟代理人與民事訴訟代理人的區別
1、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當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職責較為廣泛,可以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各種訴訟行為;刑事辯護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產生,職責較為單一。
3、訴訟地位不同,民事訴訟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并且要受到代理權限或被代理人意志的制約,而刑事辯護人則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他只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護,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制約,相比較而言,刑事辯護人的獨立性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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