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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訴訟法
1、在美國的法律訴訟體系中,民事訴訟程序與英國的相似之處在于基本的辯論和審理形式,通常采用獨任法官審理。部分案件,特別是涉及侵權的訴訟,會通過陪審團來做出裁決,而法官則負責最終的判決決定。然而,刑事訴訟程序方面,美國與英國的差異更為顯著。
2、美國的法律體系中,反托拉斯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主要涵蓋《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克萊頓反托拉斯法》以及《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等。這些法律在性質上各不相同,《謝爾曼法》具有民法和刑法的雙重特性,而《克萊頓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則主要屬于民事法規。在歷史進程中,法律內容不斷演進。
3、美國的法律體系中,侵權法的基礎源自英國的傳統,主要涉及個人因他人的民事侵權行為而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途徑。在美國,侵權的明確規定主要存在于各州的法律中,聯邦層面并未統一制定全面的侵權法規。
4、首章詳細闡述了美國國際民事訴訟法的整體框架體系,它是理解后續章節的基礎。接著,第二章深入探討了管轄權問題,這是國際訴訟中的重要法律依據。第三章則著重于法院選擇,涉及如何確定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受理國際案件。第四章涵蓋了外國 *** 豁免理論,探討了國家在國際法律下的特殊地位。
5、米蘭達法則,又稱米蘭達警告,是美國刑事訴訟中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的核心法律制度。 根據米蘭達法則,犯罪嫌疑人擁有保持沉默的權利,即他們可以選擇不回答警方的問題,以免 self-incrimination(自我指控)。
6、根據不同的訴訟類型,在具體訴訟時效期間的長短上,各州有所不同。例如在紐約州違約之訴的時效長達6年,而在加州,書面協議違約的訴訟時效為4年,口頭協議違約的訴訟時效則為2年。聯邦時效法對違約訴訟也有不同的時效規定。
美國司法制度訴訟程序
美國的司法程序:簡易程序,簡易判決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不經過庭審,能夠迅速有效地處理案件的簡易程序。一般在案件事實非常清楚,沒有爭議,且其中一方根據法律有權得到法庭判決的情況下使用。設置簡易程序的目的主要是避免沒有必要的庭審。
然而,刑事訴訟程序方面,美國與英國的差異更為顯著。首先,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被提升為憲法保障的核心原則,體現了對被告權益的高度重視。其次,一些州保留了大陪審團對嚴重犯罪起訴的初步審查制度,這在英國法律中可能并不常見。此外,美國法律強調非法證據不得在審判中被采納,維護了司法公正的底線。
美國刑事罪犯是有公訴的,負責承擔公訴職能的是美國檢察機關。類似我國檢察院這樣的機關便是美國司法部。美國司法部是美國 *** 的一個部門,其部長享有閣員地位。美國司法部的任務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維護美國 *** 的法律利益和保障法律對美國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民事訴訟程序: 關于個人和企業之間的糾紛解決,包括訴訟程序、證據規則和判決執行等內容。 聯邦法官: 對聯邦法官的任命、職責和獨立性的探討,以及他們對法律發展的影響。 司法決策的執行及影響: 法律判決的執行機制,以及司法決策如何影響社會、經濟和政治層面。
英美法的當事人主義與陪審制度有密切的聯系,美國憲法的起草者強調通過陪審制限制法官的權利。許多證據規則也是專為陪審制度而適用的。尤其是在當事人主義的訴訟模式中,律師的辯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由于案件的事實可能是由陪審團審理的,因此通過辯論盡量打動陪審員十分重要。
美國民事審判制度 美國聯邦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實行三級二審終審制。一般民事案件由聯邦地區法院作為初 審法院,當事人不服初審法院的判決,可以向聯邦上訴法院提起上訴。如對法院適用的法律 有異議,可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審查的請求。 在美國法律中,民事案件是指公民、法人之間的索賠或者要求補救的糾紛。
兩大法系刑事訴訟模式的區別和聯系
英國在傳統上是由警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權限和作用較小。美國起訴有兩種形式,一是經大陪審團審查后批準的起訴書,二是檢察官提出的告發書。大陸法系國家的檢察機關及其制度比較完備。
兩大訴訟模式的比較 職權主義模式:這種模式主要存在于大陸法系國家。其特點是法官在訴訟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對訴訟的進行以及證據的調查以法院為主。法官作為積極的審判者,不僅負責指揮和主持法庭審判,還可以依職權調查搜集證據,并將獨立查證的證據作為裁判的依據。
法國沒有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均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提起,但重罪案件必須經過兩級預審,即預審法官預審和上訴法院刑事審查庭預審,經刑事審查庭裁定起訴,重罪法庭才能受理。德國的起訴不作為一個獨立的程序,而是與偵查共同組成審判前程序。德國的檢察機關對應設置在各級法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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