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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賠償是否夫妻共同債務
1、法律分析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的需要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而因民事訴訟賠償所負的債務顯然不屬于這個范圍,是夫妻一方侵權行為引起的,顯然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如果是婚姻內形成的債務,該筆財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需要夫妻共同償還。一般對方在訴訟時,會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男方認為該筆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提供相應證據。
3、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以下這些債務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本人欠債被起訴是否會連累妻子,取決于債務的性質、夫妻間的財產關系以及法律的具體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個人債務不會直接累及配偶,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妻子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因此,在面臨債務問題時,建議夫妻雙方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可能的風險。
5、有義務。因為妻子的民事訴訟賠償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屬于你們的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夫妻一方因犯罪需要支付巨額賠償金,其配偶能否提起民事訴訟?
該請求不應予以支持。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極為特殊的情況,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掌握。故在夫妻一方因犯罪需要支付附帶民事訴訟中巨額賠償金的情況下,其配偶處于為自己包括未成年子女保留更多財產的目的,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院不應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律師解夫妻一方因犯罪需要賠償,對方不能訴請分割共同財產。法律允許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沒有約定的,視為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財產是維系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若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夫妻可以互相代理民事訴訟,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是可以委托其近親屬,即其配偶、父親、母親、兄弟姐妹還有其子女,作為其訴訟代理人的。除此之外,還可以聘請律師或者是找其所在的社區以及單位推薦的中國公民來代理其出庭應訴。
對于夫妻一方因涉訴而被列為被執行人的,夫妻另一方在執行階段能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提出異議。被執行人是夫妻一方,法院只能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的配偶不是被執行人,不得執行其財產。
丈夫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應該由他自己的承擔。換句話說,應該由他的財產來賠償。如果丈夫沒有任何財產,其他人是沒有義務賠償的。如果丈夫沒有財產,可以考慮有無其他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實在沒有財產,妻子沒有義務賠償。有關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男子那一方的財產就可以用來償還。
結婚一年多妻子被民事訴訟需賠償,男方有義務幫助承擔嗎
如果是婚姻內形成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的債務,該筆財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需要夫妻共同償還。一般對方在訴訟時,會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男方認為該筆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提供相應證據。
不能確定民事賠償是女方的個人債務的,那么就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因此有義務幫助承擔。
結婚一年多離婚,女方是否能得到補償,主要取決于男方是否有過錯。如果男方存在重婚、與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女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期間承擔夫妻提起賠償民事訴訟了更多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或協助對方工作等義務,離婚時也有權向男方請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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