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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虐童事件怎么辦?法律該怎么懲處?
幼兒園虐童事件應立即報警并尋求法律幫助,法律會對涉事人員進行相應懲處。應對措施 立即報警:家長一旦發現孩子在幼兒園受到虐待,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詳細描述虐童事件的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
幼兒園虐童事件的處罰規定明確: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如果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且情節惡劣,將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處罰。這一規定旨在保護弱勢群體免受虐待,確保他們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紅黃藍幼兒園虐童事件的起因,是十余名幼兒家長反映該幼兒園國際小二班的幼兒遭受老師扎針、喂不明藥片,后警方介入并刑拘了涉嫌虐童的教師劉某某。紅黃藍教育機構隨即發布道歉信,并在2018年5月,檢察機關對劉某某提起公訴。
幼兒園虐童案“反轉”?父母索賠被全部駁回
幼兒園方面還稱,孩子父母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渲染幼兒園“虐童”,甚至寫文章發在微信群,造成了極其惡劣的 社會 影響。幼兒園稱,對方曾提出賠償19萬元,否則繼續施壓,幼兒園也曾向法院就侵害名譽權一案提起訴訟,因本案審理而終止。
近日網絡上虐童事件傳的沸沸揚揚,從攜程事件到三種顏色事件再到商丘幼兒園事件,這些新聞都讓每一個有良知的心感到顫抖,非常可怕,很多網友感嘆為什么越來越多的這種事件發生,其實事件一直都有,只是現在網絡媒體更發達了,所以大家看到的也就更多了,下面跟著小編一起看一看商丘幼兒園事件吧。
天津針扎虐童案一審審判,三個幼教拒不認罪,也是沒有用的。這件發生在兩年前的事情,在最近又進入了人們的視野。雖然說有一段時間了,但是這件事情帶給我們的思考是非常深刻的。
月18日發生在陜西西安一所幼兒園內的虐童事件受到廣大家長朋友們的關注,小孩的母親稱已經就此事報警,后續事情警方會做好調查,給孩子一個公道。
施虐幼兒園會受什么處罰
1、法律分析學校虐童民事訴訟:民事責任:施虐幼兒園老師致受虐兒童人身損害時學校虐童民事訴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虐兒童的監護人可以向施虐老師主張,也可以向幼兒園主張。施虐老師與其所在幼兒園之間承擔的是連帶賠償責任。施虐幼兒園老師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有賠禮道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
2、施虐幼兒園老師若致受虐兒童人身損害,須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有權向施虐老師或幼兒園提出索賠。施虐老師與幼兒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包括賠禮道歉、停止侵害與賠償損失。施虐行為對兒童構成嚴重侵犯,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受害者監護人有權要求施虐老師或幼兒園賠償損失。
3、經公安機關調查,朝陽區紅黃藍新天地幼兒園教師劉某某(女,22歲,河北省人)因部分兒童不按時睡覺,遂采用縫衣針扎的方式進行“管教”。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現劉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涉事幼兒園共有教職員工78人,內有男性8人,工作過程均不具備單獨接觸兒童條件。
4、目前,教育部門對無證辦學的幼兒園還沒有行政執法權,對下達整改通知書而拒不執行整改的無證幼兒園還沒有更好整治辦法。對于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無證辦學幼兒園,我們只能建議由轄區 *** 組織相關執法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采取強制措施,對無證辦學的幼兒園進行依法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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